司法所考勤制度
为充分调动全所工作积极性,提高办事效率,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,特制定以下制度:
一、考勤对象及内容
考勤对象:全所工作人员。
考勤内容:正常上班、迟到、早退、外出、病假、事假、旷工七个方面。
二、考勤方法
全所人员实行统一考勤制,由所长指定专人负责,每月对考勤情况汇总一次。
三、所对考勤情况年终实行奖惩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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