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所档案管理制度
一、司法所开展的各项业务材料均应归档。
二、司法所的材料每月归档一次,每两月集中整理归档一次。
三、司法所的各类业务案卷材料应当完整、准确、齐全,如发现材料不完整等情况,档案员有权要求办案人员限期补齐。
四、档案员要做好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方面内容的保密工作。
五、外单位来调阅或复制材料实行所长审批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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